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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lvis Aron Pressley

摇滚乐队 | 摇滚乐历史

相信很多朋友对Elvis Aron Pressley(埃尔维斯 阿伦 普莱斯利)这个名字比较陌生,可如果提起他的绰号“猫王”,大家一定会觉得如雷灌耳。
当“sun"唱片公司的老板萨姆菲利普斯第一次看见埃尔维斯时,他散发着叛逆形象及大卡车司机的怪模样,头发稍长,衣冠不整,面带痞子般的似笑非笑:外表坚强,内心柔弱。他爱父母,特别是母亲,上教堂的次数比酒吧频繁。在死硬派的南方佬眼中,唯一的缺点应是对黑人音乐的热爱。
猫王1935年出生在密西西比州,非常熟悉布鲁斯音乐中伟大的名字:BBKing、咆哮之狼、阿瑟 克留达普等。他学习他们演唱方式,模仿他们的转调、重音、喉音的风格。因此埃尔维斯总有两个版本:一个是妈妈的好孩子,及害羞、虔诚的基督徒、灵歌赞美诗的爱好者;另一个版本是摇滚乐手,挑逗地撅着嘴,似乎随时会僭越常轨。他是典型的南方模式,贯穿在宗教的情怀与狂野的欲望、在对上帝的情感与快感的嗜好之间。节制、明理的埃尔维斯1954年夏,录制他对母亲敬意的歌曲;野性的埃尔维斯则放任地喧唱他熟悉的摇滚歌曲。
他的自然狂野吸引了萨姆菲利普斯。菲利普斯察觉到一个新形象:购买节奏布鲁斯与布鲁斯音乐唱片的年轻人愈来愈多。他自认寻获奇才-埃尔维斯-唱黑人歌曲的白人,将开发音乐市场的无限商机,立刻替他录制"大男孩"阿瑟 克留达普甚受欢迎的曲子《没问题》(that's all right)。吉他手摩尔及低音贝斯手布拉克来自田纳西州,惯于演奏乡村音乐,却不排斥节奏布鲁斯中的粗鄙方言。此种改变旧乡村音乐的方式获"乡村摇滚"诨名。埃尔维斯早期的不朽专辑,如鸡尾酒般灵巧地融合了-黑人音乐与“牛仔小夜曲”
在当时,菲利普斯曾说过:白人歌手若能唱得像黑人一样,那么我将可赚上100万美元。
另外埃尔维斯关于摇滚有如下的言论:
摇滚乐的存在,有好一段时间了。以往,我们称之为节奏蓝调,当时它便已是绝妙的玩意儿,如今,越来越棒。然而,人们却说它带坏了年轻人。对我而言,摇滚乐仅是一种音乐罢了。我相信它永远存在,或者说,必须有一种很强烈的东西,才能取代它。